我校陆林根同志被评为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10-09 16:18: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我校陆林根同志被评为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接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文件吴委发〔2011〕84号文件通知,我校陆林根同志被评为“区法制教育先进个人”。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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