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
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首届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于8月30日下午召开,会议审议、表决两项内容:
第一,根据苏教工[2008]22号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校党委建议三位同志(戴钧 校团委书记;沈建国(大) 吴中区人大代表;李建红 二系主要负责人)增补为首届教代会代表,提请大会审议表决,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获一致通过。
第二,为深化校内管理体制改革,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后勤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办学成效,学校出台三项管理条例,即《劳动纪律暂行规定》、《教学常规考核制度》、《班级管理费发放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本次大会审议表决。会议以无举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上述三项规定,于9月1日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
最后,校党委书记、校长黄熙宗同志作了讲话,强调了这次会议意义非凡,反映学校在落实“稳定”目标后转向抓学校的“内涵”建设过渡,在依法治校、严谨治校的工作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并希望各位代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认真执行,把学校管理、建设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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