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令!吴中中专全体师生行动起来,投身疫情防控,服从大局安排
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苏州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各地各单位最大程度动员离苏人员不得提前返回苏州,本地人员做到减少流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8日24时;学校开学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17日24时。涉及市民生活必需的行业(如供水、供气、供电、通讯、超市、农贸市场等)及疫情防控必需的行业除外。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对湖北等疫区来(返)苏人员,在车站、码头、国省道、高速公路口等一律依法进行检疫查验,并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 凡有两周内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接触史的,必须主动到交通检疫点或居住社区居(村)委会进行健康申报和体温检测,做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带好口罩,就近到发热门诊诊治。 镇、街道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必须组织工作人员、辖区民警、志愿者等主动上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要求,逐户排摸处置。 一律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已订餐的应尽快取消或延期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头一律不得参加聚餐。影剧院、娱乐休闲场所、网吧、浴室、足浴、棋牌等场所,一律全面停止营业。养老机构、护理机构等一律实施临时封闭管理。 关闭部分交通路口,对开放交通路口实施集中检疫查验,具体由市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公布。轨道及公交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减少发车频次。 各行政、企事业单位要建立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防控机制,严格排查,发现情况及时处置。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市民应减少出行,不参加集聚性活动,做好居家环境卫生,出入公共场所时必须佩戴口罩,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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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关于立即行动起来投身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团中央值班室电话:010-85212302(24小时)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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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中专(吴中开放大学)关于寒假期间师生管理事宜的紧急通知 各系部、各处室: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我校内地西藏中职班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 1.贯彻苏州市指挥部(第3号)精神要求,并结合原来学期开学工作安排,我校学生报到延迟到23号(周日),24号(周一)上课。原定的各项开学工作因此暂定全部顺延一周。(如遇指挥部新精神再作新调整)
2.各部门相互协作,强化领导,确保西藏班住校生后勤物资保障,特别是饮食采购、住地消毒;严格实行西藏班外出,非必须不外出,外出登记等;
3.各系部、各处室、各实习单位积极配合,积极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的统计、引导、稳定思想工作。根据实际合理安排教学及科研任务,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各系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严肃对待疫情防控工作。每日上报师生外出相关信息,确保上报的信息及时、精准,坚决杜绝漏报、错报等情况发生。
5.广大老师和同学不外出、不聚集,在家享受美好团聚时光。
感谢大家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配合,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有序参与防控工作,为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夺取防控斗争胜利贡献力量。
吴中中专(吴中开放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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