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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届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28 19:13:5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2012]1号)要求,教育厅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服务部采集小组具体承担我校2023届预计毕业生毕业证书电子图像采集与制作工作。为切实做好2023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在就业活动中的有效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及对象

日期:2022年5月5日(星期四)--5月15日(星期日)

地点:学生自己家中

对象:2023届城职院全体预计毕业生(含学籍异动,如:留级和复学至2023届学生)

二、组织领导

2023届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汤晓敏

副组长:王玲玲

组  员:韩兵、吴燕、奚晨娟、张宏、凌俐霁、沈春根及各系部教学工作人员、班主任。

三、实施办法

1. 采集收费:此次图像信息采集收费标准按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执行,每人15元,缴费方式为:拍摄上传照片,确认后直接手机端缴费,漏缴所带来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2. 采集前期准备工作

(1)请各系部于拍照前对采集对象进行培训,提醒学生仔细阅读相关文件通知、学生用户使用指南、拍摄注意事项,认真观看《图像采集拍摄注意事项视频》,确保高质量完成采集工作。

(2)本次采集的电子图像将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在教育部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照片(纸质版、电子版)将用于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信网、91job智慧就业平台等就业、求职、学历查询等重要方面。请各位同学务必严肃对待,认真按步骤进行操作,严禁翻拍,以免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影响上述使用。

(3)此照片在毕业前会与本人录取照片、户籍照片等进行关联校验,为不影响本人学历注册,请按规定拍摄真人,不拍摄真人而翻拍处理过的照片会被系统判定为冒名顶替,导致学历证书等无法完成注册。因此,严禁翻拍以前的照片(特别是PS严重的照片),如果翻拍,系统将锁定。请各系部、班主任务必将毕业生图像采集的严肃性、重要性和违规操作所带来的后果于采集前反复强调告知学生。

3. 对采集对象的具体要求:

(1)光线:建议面向窗户,自然光拍摄(避免阳光直射,不建议晚间拍摄),保证面部光线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人物姿态与表情:站姿或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宜化妆或涂抹防晒霜。

(5)衣着:应穿着与背景色区分明显的上衣,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不得穿着蓝色上衣)

(6)严禁翻拍:证件照应注重真实性,严禁翻拍其他照片,严禁利用其它软件做任何脸部美颜处理,如有违规,学生账号将被锁定,需由学校管理员进行解锁。

4. 图像采集的流程及具体要求:

(1)图像采集开始时,学生请将“江苏图采”小程序打开至拍摄界面采集,拍照后确认后点击上传,核对确认,然后缴费。如班级有图像不合格者,教务处会及时通知,经教务处老师重置照片后,重新安排时间予以重新采集。

(2)图像采集完毕后,请各系部汇总未采集学生具体情况和缴费情况,并于2个工作日内汇总至教务处。

5. 图像采集的核对工作

为确保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加强毕业生图像信息在就业过程中的有效应用,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毕业生电子图像由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招就中心”)统一采集,已经完成前期图像采集工作,后期进行图像采集校对工作(教务处会另行通知)。由于此次图像采集将作为毕业生学历照片,因此尤为重要。为避免发生学历照片错误导致学历无法上传、查询等问题的发生,请各系部教学主任、班主任通知并督促学生尽快登录微信,搜索小程序“江苏图采”,或关注“江苏省招就中心”公众号(如采集时已关注,直接打开即可),实名验证后,进行图像校对。如图像正确请点击蓝色按钮确认,如图像有误,请点击红色按钮(如下图所示),并以系部为单位汇总填写勘误改错数据表(附件1),交教务处韩兵老师处。

附:核对照片页面:

354b238f58ee492fab29254b422951b5.Png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吴中办学点教务处

2022428 


发布:韩兵

审核:王玲玲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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