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的通知
各系部、各教师、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课堂教育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实效,特强调如下:
一、教师须严格执行教学规范,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调课。
二、教师在课堂上应关闭通讯工具,严禁接听、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等,同时要严格要求学生关闭通讯工具,对没有关闭通讯工具而在课堂上响动的学生提出批评,并告知班主任,屡教不改的应收缴手机,由家长来领取。
三、任课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课堂管理,严格课堂纪律。每次上课,教师要核查学生人数,做好学生上课考勤工作,对上课迟到、早退或旷课的学生要登记,学生中途不得离开教室。遇到学生人数不齐时,要求班长立即说明情况,如出现学生没有请假,无故缺席的,课后要报告班主任,以便班主任老师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个别课堂教学中经常出现迟到、旷课等行为的学生,要及时通报家长,系部要进行通报批评,根据教学管理规定还可取消学生的考试资格。
四、教师要注意文明教学,不坐着上课,不讽刺、挖苦学生,不辱骂、体罚学生,充分起到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作用。
五、授课时应注意观点正确,内容科学,不照本宣科。讲课要创造性地组织教学内容,必须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注意激发学生的积极思维,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方法、分析能力,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格。要做到概念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重点突出。
六、提倡教师运用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和实验设备,辅助课堂教学,提高课堂讲授的效果。
请师生相互监督,共同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我校的教学质量,同时请各系部针对上述情况,在下阶段的教学巡查中予以重点关注。
特此通知!
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
教务处
201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