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吴中办学点
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考试科目时间安排
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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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11月4日(周三) |
11月5日(周四) |
11月6日 (周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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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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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专业课5 |
语文/ 专业课4 |
数学/ 专业课3 |
政治/ 专业课2 |
英语 专业课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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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三 年级 |
8:20~ 9:50 |
13:10~ 14:40 |
8:20~ 9:50 |
13:10~ 14:40 |
8:20~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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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年级 |
10:10~ 11:40 |
14:50~ 16:20 |
10:10~ 11:40 |
14:50~ 16:20 |
10:10~ 11:40 |
二、说明
1.统一考试科目/考查科目
(1)统一考试科目:周课时数较多、省统管的课程,安排统一考试,课程控制在5门以内,考试时间90分钟,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如没有该科目,在该时间段可安排其他科目。
(2)考查科目:周课时数小于等于2课时的选修课,安排考查,任课教师自行组织随堂考,或按系部规定时间考,考查科目时间为45分钟,不得提前交卷。
2.考试出卷
(1)统一考试科目尽量使用相同试卷,但根据各系的学习水平,试卷可以有所区别,具体由校中心教研组协调。
(2)考查科目,由系部的教研组安排出卷,如科目不出试卷,进行随堂练习的,需向系部提前说明,考试结束后提供成绩,同时不计出卷费。
(3)试卷要保证质量、难易度适中,并注意保密工作。
(4)试卷抬头统一为“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吴中办学点”。
3.考场布置
(1)考试尽可安排2人监考。人数超过40人的班级分班考试,人数40人以下的班级可以不分班。
(2)考场布置时要清空桌面物品,课桌反放,座位安排为单人单桌,课桌距离尽量拉开,考场不得拉上窗帘,换班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保持好考场卫生。
(3)考试期间,学生的作息时间照常,早晚自习正常进行,请各系加强对早晚自习的巡视。
4.监考要求
(1)各系应重视考试工作,设立考务室,为考务工作提供相对独立的环境。
(2)监考老师提前10分钟领取试卷,监考时要坚守岗位,严格监考,杜绝作弊。
(3)监考老师不得随意离岗,不做与考试无关的事,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4)考试过程中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如考试未满60分钟即交卷,各系要查明情况,对相应教师、班主任或学生进行通报批评。
教务处
2015.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