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职教体系分段培养部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管理规定(讨论稿)
为了减少手机无序使用对学生健康、生活、学习的影响,保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分段培养部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分段培养部决定对学生使用手机(含pad、游戏机等电子产品)进行规范管理,结合分段部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第一条 学校不主张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确需携带者,应由家长同意,并承诺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学生手机以班级为单位存放在办公室等相对安全的场所并提供必要的保护,但学校和教师不对手机的损坏、遗失等情况负责。
第二条 每位学生最多仅可携带一台手机进入校园。如有发现学生违反此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收缴手机,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同时,取消该名学生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同一班级两名以上学生出现以上违纪行为的,取消班级评优评先资格。
第三条 学生在教学区、实训工场、实验室,不允许玩手机(打游戏、看小说、聊天、看新闻、听音乐等),如遇特殊情况,须得到老师同意方可使用,用毕立即关机上交统一存放。
第四条 学生在上课期间、课间、就寝时间使用手机,班主任、任课老师、宿舍管理人员等,可扣留其手机交分段培养部。
第五条 不允许在教学楼内给手机充电。一经发现立即收缴手机,视情况确定手机领回时间。
第六条 学生在任何考试中,都不允许将手机带入考场,或按监考要求集中放置,一经发现,无论是否开机,均认定为作弊。用手机发送考试作弊内容,立即收缴手机,按作弊处理,本学期操行等第为不合格,并通知家长领回手机。
第七条 凡是使用手机散布不良言论和图片、上网等并带来严重影响者,按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的纪律处分,并记入档案,触犯法律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 用手机联系校内外人员组织打架斗殴或其他非法活动,除收缴手机外,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九条 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具有监督管理的教育职责,并配合学校对学生手机的管理。
第十条 违规手机处理程序:
1.手机交由班主任或系部保管,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学生违纪情况;
2.学生到系部填写《手机领回申请单》,经班主任、家长签字后,系部留存,记入班级、学生个人学期期末考核评优;
3.完成《手机领回申请单》,根据以下不同时间,凭《手机领回申请单》领回手机,;
1)一学期内,第一次发生违纪情况,学生周五放学,到系部领回手机。
2)一学期内,第二次发生违纪情况,学生一个月后,方可到系部领回手机或者建议家长为其更换使用非智能手机。。
3)一学期内,第三次发生违纪情况,学生在期末考试后,方可到系部领回手机或者建议家长为其更换使用非智能手机。
4.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分段培养部
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