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专﹝2019﹞26号 公开课管理办法
各处、室、部,各系:
公开课是教师相互学习的有效方式,是学校、教研组和教师个人教育教学水平与成果展示的主要平台,是教学研究活动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公开课的管理,发挥公开课对教师培养、教育教学研究的引导、促进作用,有效提高我校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开课分级类别
根据公开教学目的的不同,公开课可分为汇报课、研讨课、展示课、课改展示课等多种类型。根据公开教学范围及组织者的不同,公开课可分校级、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等不同级别。
二、公开课审批程序
公开课由校教务处扎口组织和管理。公开课实行有计划、有申报、有审批程序。
校级、区级(含跨区)的公开课计划须在开学后两周内完成申报。苏州市级以上公开课计划,根据上级通知或要求组织上报。
区级公开课以“同题异构”形式开展,中心教研组、专业教研组每学年申报2节。
三、开设公开课的条件:
1.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熟悉专业教学计划,对所教课程有很深的理解,在师生中口碑较好。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者在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方面有独到创新之处。
3.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近两年内未出现有违教学纪律的严重事件。
四、公开课开设要求
1.公开课要有示范性、指导性,有明确的研究主题、教学特色。
2.校级公开课,由系部把关,教师审核。区级公开课,由中心教研组、专业教研组申报,教务处审核。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由教务处组织申报,分管校长审批。开课教师原则上在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骨干教师中选拔。
3.工作3年内青年教师原则上不得申报校级公开课,教师开满2次校级公开课才能申报区级公开课。教师同一年度不得重复开设同一级别公开课。
4.教师在教学能力大赛、基本功竞赛、评课选优、说课、技能大赛等比赛中获区一等奖、市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视同相同级别的公开课,可申请开设上一级别公开课。
5.名师展示课、名师工作室专题研讨活动、校级交流活动根据计划另行安排,要求同上。
五、公开课活动组织
公开课的开设过程包括备课、说课、上课、评课、磨课等环节。开课教师所在教研组要发挥集体的力量,帮助开课教师做好开课准备,组织集体备课、磨课等活动。
公开课的组织者要认真组织磨课、听课、评课,并作好记录。
校级以上公开课结束后,教研组长要在两天内向教务处提交公开课简讯,以及时发布信息。
公开课结束后,开课教师将开课计划、磨课记录表、评课记录表、教学反思、活动报道等材料报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开具校级公开课证书,区级公开课由区教研室开具证书。
六、公开课的开设及组织情况列入教师、教研组和系部考核内容。
七、本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