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公告 来源:校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12-22 10:22: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高级讲师任职资格的公告 经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苏人社发〔2010〕420号文批准,吴中区职称办吴人社职〔2010〕19号文批复,确认朱子平、吕竹帆、盛新根、蔡瑞珍、潘纯剑等伍名同志具备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0年9月29日起算。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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