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宇莺等同志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1-18 17:13:4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处、室、部,各系: 接吴中区教育局文件《关于阮春兰等叁佰壹拾陆名同志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吴教人[2013]59号),经吴中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我校杨宇莺同志已具备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徐月燕、沈金芳、叶静洪等叁名同志已具备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从2013年8月31日起算。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