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验证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2008学年中小学教师
《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组、各中心组: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有关教师继续教育文件精神,遵照吴中区教育局的布置,决定对我校教师进行2007—2008学年度《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验证工作。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与范围
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育工作者,都属验证的对象。对非以上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也列入验证。
二、学时计算与合格标准
教师培训的学时分以下两类计算:教师接受县级市、区以上教师培训机构和师范院校举办的各级各类职务培训班、专题研修班、骨干教师研讨培训、学历进修等的培训时间,均计算为教师专业培训类学时,单位领导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育考察活动亦计算为专业培训学时;教师参加学校组织教育理论读书班、专题讲座等业务培训及学术活动均计算为校本培训学时。
学时计算方法为:办班单位有规定学时数的,按实际数计算;未明确的按每天6学时计算;教师发表的论文,按县(区)级3学时、市级4学时、省级6学时、国家级8学时计算。
教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为:当年九月至次年八月一个周期完成72学时培训,其中专业培训不少于36学时或2002年8月以来累计接受专业培训180学时以上。试用期、见习期内的新任教师的培训时间应达120学时(以获得新教师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为准)。
三、验证办法
教师本人先向专业负责人、中心组长提供2007年9月—2008年8月底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证明材料,由专业负责人、中心组长核实后填入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和登记卡,各组填写完成后于下周一(11月24日)将本组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卡及“教师继续教育验证花名册”(电子稿)一并交校长办公室审核并盖公章,再由学校统一到区教师进修学校验证。
四、其他
1、经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作为教师职务评定的必备材料。
2、继续教育验证不合格的教师,在年度考核中,暂缓确定等次。
3、新教师一般在一年后开始继续教育验证。因产假等原因不能完成继续教育的人员,经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可暂缓继续教育验证,不影响当年考核。
4、本学期调入的教师使用原来的《继续教育证书》。
校长办公室
2008年11月19日
2007-2008学年教师继续教育证书验证花名册
学校: 填表日期: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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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课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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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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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周一(11月24日)将本组教师的《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卡及“教师继续教育验证花名册”(电子稿)一并交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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