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区教育局关于严禁暑假违规补课的通知
吴教普〔2008〕50号
吴中区教育局关于严禁暑假违规补课的通知
各学校:
中小学的暑假已开始,近期发现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非法组织学生暑假补课、在职教师参与补课的情况。为了使我区广大师生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假期,特此重申:暑假期间,严禁学校违规组织补课。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中小学等国有校舍不得租用给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作为教学培训用房。
2.在职人员和在职教师不得作为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专职教师和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民办培训机构针对中小学生的补课活动。
3.在职人员和在职教师不得向中小学生宣传、介绍、推荐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校外活动,不得将学生、教师的信息提供给校外培训机构,更不允许强制中小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活动。从中谋利的,按商业贿赂有关规定查处。
4.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要十分关心、密切关注学校学生、教师的暑假活动。
5.各校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以补差为名,组织学生整班集体上课。
6.暑假期间,区教育局将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专项督查,并加强投诉查处工作。查处结果将与教师个人的评选评优、职称、考核挂钩,与学校年终考核、评先挂钩,情况严重的按教育行政处罚有关规定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校接通知后,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在职人员和在职教师,并认真做好自查。
二○○八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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