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评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各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2号)、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11号)、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评工作领导小组
1.推荐组
组 长:徐晓军
成 员:汤晓敏 付欣友 项爱康 戴 钧 刘 萍 李建红
2.考核组
组 长:汤晓敏
副组长:李建红
成 员:李伟明 顾文瑾 王玲玲 冯一青 张思明 马明学
潘纯剑 俞喜琴 沈建国X刘红玲 张 焱 赵云峰
张世辉 倪卉兰
3.材料组
组 长:马当先
成 员:韩 兵 陆丽婷 陈 斌 倪冬琴 金晓明 石胜霞
沈妍妍
4.纪检监督组
组 长:杨 兵
成 员:韩 兵 陈 伟 张世辉 倪卉兰 陈 斌 杨 敏
二、申评对象
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均可申报。
三、申评条件
申报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依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1〕12号)、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13号)、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21〕11号)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文件执行(见附件2、3、4、5),并强调补充说明如下:
1.教师资格要求。申报人员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的视作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申报讲师、高级讲师的专业课教师应取得《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证书目录(试行)》中规定的资格证书(见附件1)。
2.学历要求。申报人员需具有国民教育学历,经原省教委验印的党校学历视同合格学历,其他党校学历不作为评审的有效学历依据。军人服兵役期间在军事院校取得的学历、学位在评审中予以认可,地方人员在军队院校取得的成人教育学历在评审中不予认可。2002 年以后取得学历者,应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认定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
3.资历要求。申报正高级讲师应取得并受聘高级讲师5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受聘现职)。申报高级讲师应取得且受聘讲师5年以上(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受聘现职)。申报讲师应受取得并聘助理讲师4年以上(即2016年12月31日前受聘现职)。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满3年,可以初定讲师。获得本科学历后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满1年,可以初定助理讲师。初定讲师、初定助理讲师必须担任班主任1年以上。其他情况申报依据文件具体要求执行。
4.年度考核要求。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5.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以来结合本职工作,完成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进修任务或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它继续教育、培训进修任务。
6.工作量要求。近五年工作量满额。
7.师德要求。师德存在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8..初定讲师、初定助理讲师符合第3条中所列资格即可申报。
9.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发布、论文、学历(学位)、教龄、课时量计算等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班主任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其它具体要求依据2021年省、市相关职称评审文件执行。
四、申评程序
1.成立申评领导小组,传达文件。成立学校职称申评工作领导小组,传达省、市职称评审相关文件。
2.个人申报。
(1)对照文件,符合资格条件并申报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人员上交《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请表》、《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审核表》(见附件6)、《2021年职称申报评分表》(见附件7)和相应佐证材料(原件)至组织人事办,组织人事办组织系部、教务处及学工处进行资格初审。材料准备要求按《个人申报阶段材料准备须知》(见附件8)。
(2)对照文件,符合资格条件并申报初定讲师、初定助理讲师人员凭教师资格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至组织人事办进行申报,通过资格审核后填写相关申报表即可。
3.学校考核组审核及打分。学校考核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提供的佐证材料打分择优推荐,确定推荐申报人选。
4.学校推荐组评定正式推荐对象,完成申评“四公开”。为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学校公开上级下达岗位数额,申报人员公开展示个人申报材料、向全校教职工公开述职,并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5.推荐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6.正式申报。公示无异议的申报人员填报正式申报材料,按要求准备佐证材料。
7.材料组、考核组审核。学校材料组和考核组对申报人员的各类材料进行把关、审核、盖章,确保材料真实、准确。
五、申评时间安排
1.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传达文件,7月4日。
2.个人申报、递交申报材料至组织人事办,7月6日中午12时止。
3.系部审核、学工处审核、组织人事办审核,7月7日。
4.学校考核组初审、推荐组复审,确定推荐名单,7月8日-9日。
5.推荐名单内人员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7月10日。
6.公示推荐结果,7月10日- 7月16日。
7.上报推荐人员名单,7月 10日。
8.被推荐人准备正式申报材料,7月19日起。
9.正式网上申报,材料组、考核组审核,8月5日-15日。
10.报送纸质材料袋、光盘等,8月16日。
因申评工作时间紧、过程繁琐,请申报人员严格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不候。具体安排,由组织人事办统一组织、落实。
六、申评工作要求
1.各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及时传达职评文件精神,组织部门内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文件,对照要求,积极申报,确保申报工作及时开展。
2.申报人员认真、严肃对待职评工作,按时、保质保量上交各项申报材料。材料审核人员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材料真实性、准确性。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641107。
附件:
附件2:苏教师函〔2021〕12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3:苏教师〔2021〕13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苏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4:苏教师〔2021〕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省中职校教师专技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27号.doc
附件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请表及教育管理工作情况审核表(1).doc
江苏省吴中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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