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鸣放警报信号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05-10 10:43:1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鸣放警报信号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要求,为纪念“5·12”汶川地震和“4·14”玉树地震遇难同胞,增强市民防灾减灾意识,苏州市区将于“全国防灾减灾日”,即5月12日(星期三)上午09:40统一鸣放警报信号,鸣放时间三分钟。届时,请全体师生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2010年5月1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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