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苏教党工委〔2011〕6号
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
“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
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苏委教创〔2011〕5号《关于印发<在全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苏州教育系统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要。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校德育工作的中心地位和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是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根本保障,是人民群众度量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尺。党员教师是教师队伍的先锋和骨干,应是践行师德的楷模,践行师德创先争优是党员教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效途径。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是我市教育系统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内容,通过动员号召全市党员教师在践行师德上做表率、当楷模,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营造良好氛围,激励带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努力造就一支忠诚教育事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苏州教育201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2020年实现高水平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师德规范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针对当前师德建设现状,根据教育厅提出《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有关规定》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标准和工作重点,使之成为苏州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行动标准,成为广大教师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
师德规范的总体要求是: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把全部精力和满腔热情献给教育事业,关爱每一名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成长进步;要刻苦钻研、严谨笃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本领,恪守学术道德,弘扬优良学风;要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努力培养创新人才;要淡泊名利、志存高远,自觉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自觉担负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责任,以人民教师特有的人格魅力、学识魅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全社会的尊重,努力成为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成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要求是:坚持为人师表,不违反社会公德;坚持爱岗敬业,不从事有偿家教;坚持严慈相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持以生为本,不抑制个性发展;坚持面向全体,不歧视偏爱学生;坚持笃学求进,不敷衍教育教学;坚持高效课堂,不超量增加学业;坚持素质领先,不排名分数成绩;坚持自尊自律,不接受家长财物;坚持团结协作,不妨害团队和谐。
职业学校教师师德建设的要求是:遵守法律法规,忠诚职教事业,不损害集体和人民利益;坚持育人为本,关爱全体学生,不歧视、冷落任何一名学生;坚持终身学习,知识技能并进,不因循守旧、不思进取;遵循职教规律,坚持爱岗敬业,不擅自更改教学计划、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陶冶高尚情操,文明教风校风,不利用招生、推荐就业等索要、收受财物。
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的要求是: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不违法乱纪、玩忽职守;要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不悖德败行、误人子弟;要公平公正、关爱幼儿,不歧视偏爱、有失公允;要遵循规律、全面发展,不拔苗助长、以偏概全;要活动为主、因材施教,避免“小学化”倾向、简单草率;要言传身教、耐心仔细,不急躁粗心、打骂体罚;要仪表得体、举止端庄,不打扮怪异、言行失当;要提高学养、日臻精进,不得过且过、消极应对;要廉洁从教、家园共育,不收受财物、推脱责任;要团结协作、和谐共进,不偏激独尊、损人利己。
党员教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力量带动和影响广大教师,成为践行师德规范的表率,成为具有高尚师德修养的模范,在践行师德规范、争做优秀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做出新的贡献。
三、总体安排和主要内容
全市教育系统主题实践活动从2011年一季度开始,到2012年三季度基本结束,分启动部署、集中推进、评议表彰三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1年一季度)
在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各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序进度、工作责任和推进措施。各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要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召开本校动员大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让党员教师、广大教职工了解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活动安排,引导全校党员教师和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主题实践活动。
(二)集中推进阶段(2011年二季度至2012年二季度)
各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活动,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努力体现本单位特色。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已有的创争活动,制定具体创争目标和师德承诺,丰富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在集中推进阶段各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要根据本实际情况周密设计,精心组织,安排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提高师德水平,着重开展以下活动:
1.以创建“学有优教”品牌为主题的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各校要围绕“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师德规范总要求,扎实推进以“爱生、敬业、奉献”为核心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好党的基层组织作用,打造师生共同成长的精神家园,以“德育导师制”、“‘一帮一’爱生行动”、“教师回报社会”等活动为载体,以评选表彰“师德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为契机,通过开展主题学习、报告会、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引导教职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不断增强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充分调动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打造“学有优教”服务品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发挥积极作用。我们还要不拘一格、不惜笔墨宣传好先进教师、师德标兵、特级教师,年度十大教育人物和教育名家等优秀教师,让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2.师德“一校一承诺”。所有直属学校在师德方面公开向社会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以校为单位制定师德承诺,承诺一定要针对本校教师职业道德中存在的问题,要突出社会、学生、家长关注的师德建设中的重点问题。在全体教职工广泛参与、认真研讨的基础上,确定师德承诺主要内容,在学校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要促使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确定师德承诺内容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新要求、新内涵,进一步提高遵守师德规范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公开承诺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注意与以往的工作承诺相衔接。结合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以及党员教师通过各种形式公开岗位职责规范,亮出党员身份,坚持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各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认真填写《师德一校一承诺报表》(见附件一),于4月18日前报市教育局组织处。我们将把所有直属学校的公开承诺在苏州教育党建网上公开。
3.在党员、教职工、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中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史发〔2011〕1号)精神,苏州市教育局将把《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和第二卷、《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等党史著作作为党员和教职工基本学习教材,把《青少年学习中共党史丛书》作为广大青少年的基本读物,通过纪念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歌咏会、报告会、座谈会、红色旅游、主题实践活动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加深党员干部、教职工、青少年对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具体活动另行通知)
4.中小学校长参加国家级学习规划纲要远程培训。按照苏教组〔2011〕12号《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远程专题培训工作方案》精神,苏州市教育系统682名教育行政干部和中小学、中职学校校长将统一在2011年3月20日至2011年4月20日完成教育部组织的“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远程专题培训”。通过课程培训、专题研讨、交流互动、撰写心得等方式使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全面学习和领会国家、省市规划纲要精神,为苏州教育“十二五”发展献计献策,贡献力量。
5.“五带头三先行”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市委教育工委将在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我身边的优秀共产党员讲评活动”的基础上,组织推荐“五带头三先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网络展示、投票评选、巡回宣讲、隆重表彰等环节,宣传我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从而推出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培育骨干,选树典型,推动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苏州教育系统的师德水平。
6.优秀青年教师师德师风事迹报告讲演活动。以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个体或群体为对象,以突出展现苏州当代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师能为重点,以朴素、平凡、真实、感人的案例、故事为载体,组织优秀青年教师师德师风事迹征集和讲演活动,大力宣传青年教师向上、敬业、奉献、勤奋的青春风采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有效成果,为加强师德师风师能建设,扩大优秀教师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专业水平搭建平台。
7.直属事业单位开展“五比、五看”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创建活动。直属事业单位作为苏州教育局直属的窗口单位,深入开展“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五比、五看”岗位竞赛活动。一比职业道德,看服务意识是否增强。二比言行举止,看服务行为是否文明。三比服务质量,看服务过程是否便捷。四比服务规范,看服务过程是否“零投诉”。五比满意程度,看社会各界的整体评价。
(三)评议表彰阶段(2012年三季度)
结合教师定期考核工作,有计划地组织党员教师师德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坚持将党员自评、领导点评与群众评议、社会评议结合起来,将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作为衡量活动成效的根本标准。2012年党的十八大前,在创先争优活动专题表彰中,对师德表现突出的优秀党员教师进行集中表彰。各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师德评价和考核机制,要将师德建设作为本单位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师德评定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考核评先、表彰奖励的依据。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苏州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健全领导机制
在苏州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增设“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办公室,由市委教育工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全面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二)突出统筹推进
把践行师德规范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结合起来,立足教育发展的大局,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践行师德规范与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结合起来,增强教师的敬业精神和业务能力,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把践行师德规范与推进教育行风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把践行师德规范与促进学校管理结合起来,努力构建校园文化,提升办学品位和层次。
(三)注重分类指导
各市、区教育局要根据不同学校的特点,进一步明确细化争创要求,创新活动载体,落实具体举措,增强活动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对群众反映强烈、意见较大的学校要加强具体指导,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师德建设水平。
(四)坚持党群共建
坚持将主题实践活动与党群共建结合起来,在突出党组织和党员教师主体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桥梁纽带作用,吸纳带动非党员教师广泛参与,积极推动各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党建带群建、党员带群众,形成党群共建协力推动创先争优的生动局面,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形象。
(五)注意树立典型
坚持将典型示范作为活动的重要抓手,及时总结争创活动的成功做法和新鲜经验,精心培育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运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和网络等手段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做好争创活动的宣传、交流和研讨,努力形成比学赶帮、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各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单位)组织实施情况请及时报市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
师德一校一承诺报表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