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入党申请书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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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入党申请书管理办法(暂行) | |||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7 更新时间:200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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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入党申请书》管理办法(试行)
各党支部: 为更好地做好学校的基层党务工作,对全校各党支部所属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有效地管理,经校党委认真研究,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希各支部对照执行。 一、根据十七大党章的规定要求,凡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符合申请条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按照书写规范(见附件1)书写了入党申请书的教职工,将申请书交给支部书记,并在组织委员指导下填写《申请入党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一份,由组织委员审核符合书写规范后,进行登记并保存。 三、符合申请条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并按照书写规范书写了入党申请书的在校学生,先将入党申请书交至班主任处,填写《申请入党人员基本情况表》一份,班主任掌握信息并备案后,由班主任交给相应党支部青年委员登记并保存。入党申请书保存以班级为单位,按年级归类。 四、凡递交入党申请书而未发展为党员的教职工调出,应将入党申请书放入其个人档案;凡递交入党申请书而未发展为党员的学生即将毕业,应于当年6月底前将其入党申请书返还给班主任,由班主任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组织委员和青年委员应及时做好申请入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并定期将书面和电子材料上报到学校党委办公室进行汇总。
附件:1.入党申请书书写规范 党委办公室 2008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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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党委 责任编辑:党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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