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全区开展200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和吴教党﹝2007﹞53号通知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对做好本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1、各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吴教党﹝2007﹞53号通知,明确目的、意义和要求,并做好参加评议准备。
2、各支部在1月15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可以支部为单位或分党小组进行评议,并完成评议情况汇总表。
3、各支部优秀指标另行下达。
校党委办公室
200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