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各处室制度文本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处室:
为展现学校职能处室的“服务、指导、引领”功能,充分发挥绩效差异化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根据学校《2021年绩效差异化考核手册》,现决定对学校处室2021年度基础工作管理成效的制度建设部分门进行绩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送评制度内容
2021年各处室新增或新修订的规章制度。
二、送评流程
1.10月8日~10月22日,各处室对照《2021年绩效差异化考核手册》处室基础工作管理成效中的制度建设的内容开展修订完善。
2.10月23日~10月27日,督导处对照考核标准,完成考核。
3.10月底。在学校绩效差异化考核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督导处会同校长办公室对上报制度进行考核打分。
4.未能及时上交的制度,在11月20日前再次递交,但评审所得分打9折。
三、制度分值情况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考核标准 | 分值 |
制度 建设(20分) | 职责分工 | 处室人员责权明晰、精干高效、责任分工明确 | 2 |
组织架构 | 条线管理质量架构图清晰明了,美观 | 3 | |
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系统化、规划化、超前性,有部门系统制度规划得3分,每新增或修订完善前2项各得2分,第3项起每完成1项制度得1分 | 15 |
注:如处室今年完成制度得分多,超过总得分部分可以放入下一年度统计。
四、制度上交
1.学校发文制度须递交发文文件电子档即可,直接按分值计算得分。
2.未发文但具体实施中的新制度,提供按规范格式排版定稿的电子档,经考核认可后统计得分。
3.在学校原有制度上修改完善的,只须提供呈现原文件修改的痕迹的制度,经考核认可后再行排版上交。
督导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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